“十二五”锡林郭勒盟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综述
“十二五”期间,我盟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统筹城乡,完善制度。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创新工作、积极作为,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维护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作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到2015年,我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1.49万人、18.41万人、9.77万人、10.18万人、11.3万人,较“十一五”分别增幅15%、14%、10%、35%、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32.67万人、24.5万人,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指标,实现了应保尽保,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加强社会保险宣传,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十二五”期间,全盟各地区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立政策咨询热线、宣传群众受益的典型事例等形式,进行了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另外,还统一组织了两个政策宣讲小组,深入到各地的学校、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宣讲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支持。并重点对各地区新入驻的企业进行了摸底,坚持参保登记和社保扩面工作并重、同步推进,将未参统单位全部纳入了参保范畴。
兑现养老保险待遇,解决各类人群参保
全盟养老保险待遇逐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由“十一五”末年的1301元提高到1949元。2011年,国家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盟经过申请,率先在全盟范围内推开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同时,各地区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的补贴力度,目前,我盟最低月养老金水平为105元,最高月养老金为276元,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盟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了“十一”连调,切实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从2011年开始,我盟及时为符合条件的近20000名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和“五七工”办理了审核认定、参保缴费和待遇核定等相关手续,将他们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为他们提供了终身的制度性养老保障。
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全盟在不断拓展业务能力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惠民便民,简化参保就医手续,提高参保人员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为22万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22万元的按90%给予报销,最高限额8万元,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额达到30万元,并降低转往盟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比例,扩大了分段计算的额度,报支比例比“十一五”末年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同时,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了及时结算,实现社保经办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无缝”对接,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2014年,启动了城镇职工和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政策;2015年,为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负担,降低了二次报销自付标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个人自付标准分别由原来的2万元和1万元降低为1.5万元和0.8万元,同时,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还对低保和重度残疾的参保居民进行了再补偿。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参保企业费率
通过开展扩面专项行动等有利措施,将建筑施工企业纳入参保范围,并抓好农牧民工、服务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扩面工作,建立农牧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了支付范畴。2015年,我盟将国家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同时,加强工伤人员就医规范化管理,及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根据国家要求,及时调整了工伤保险费率,将工伤保险三个类别重新确定为八个类别,在保持所有待遇正常支付的前提下,为参保企业缴费降低了0.5个百分点,切实减轻了参保企业的负担。
提升生育保险统筹层次,提高待遇支付水平
2015年我盟出台了《锡林郭勒盟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盟级统筹试行办法》,实现了生育保险盟级统筹,解决了全盟13个统筹地区生育保险政策不统一、待遇不均等、结算不方便等问题。首次提出对企业参保人员发放生育津贴,同时,将男职工生育护理假期津贴也一并纳入支付范围,大幅度提高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水平。生育住院费和产前产后检查费分别由1500元、500元提高到6000元、2000元,并将新生儿抢救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新生儿抢救费用更是我盟一项创新性工作。
加强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减轻参保单位负担
我盟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使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负担明显下降。按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兑现援助企业稳岗政策补贴2684万元,助困成效显著。同时,开发了就业失业检测系统,及时掌握各地区就业失业状况。
搭建基层服务平台,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我盟不断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服务下移,努力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原则,在完成各项基础数据整合的基础上,实现了全盟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全覆盖和“平台在社区、经办在家门、服务在基层”的目标,有效解决了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任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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