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明确,在继续实施现有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基础上,2016~2018年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困难企业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提供有效缴费担保后,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可达6个月;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援企稳岗等补贴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转型转产、多种经营、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培训转岗等方式,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鼓励企业少裁员、不裁员;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的补贴力度。企业在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后,职工技能培训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部门在其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费额度内予以补助。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职工培训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从强化组织协调、强化政策落实、强化监测研判、强化跟踪督查、强化政策储备等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服务企业发展,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使广大企业早受惠,早得益。
“江苏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955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