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丁园)1月14日,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月1日起,太原市十县区内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符合提取政策,均可在各县区任意分理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为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提取业务,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在提取业务中实施同城通取的通知》:从今年开始,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申请人,除办理租赁住房和销户提取(上述两项业务仍然需向本单位缴存分理处申请)以外,可以自行选择在十县(市、区)任一分理处办理提取业务。
据悉,从2012年9月开始,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开展了城六区公积金同城通贷,不再受公积金缴存所在分理处的限制。之后,又开通了十县区同城通贷,只要担保方式合适即可在十县区任意一处分理处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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