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获悉,从2015年起,西藏自治区实施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通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对企业给予补贴,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目前,首批196家企业将享受稳岗补贴。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从2015年起,西藏自治区开始实施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这一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底。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连续两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西藏自治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标准,企业的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以上4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最多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刘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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