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综合消息1月7日,笔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日前,西安市下发了《关于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就业创业有关补贴审批流程的通知》,标志着西安市参保的失业人员可申请就业创业有关补贴了。
根据通知,西安规范了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等就业创业有关补贴的审批流程。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如需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应由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单位或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本人填写《西安市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向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就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审核后,即可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每名失业人员还可按照程序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
同时,用人单位每主动吸纳一名失业人员,并与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安置补贴。
此外,由人社部门承办或人社部门批准成立,并经西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认定后,开展失业人员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机构,还可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介绍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者,给予补贴100元;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3年以下者,给予补贴150元;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者,给予补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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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工资区的划分分为4档,金额为该工资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
一类工资区: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
二类工资区:西安市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
三类工资区:西安市周至县、户县四类工资区:西安市蓝田县领取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1、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2、《西安市失业保险手册》
3、《西安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4、《失业保险金申领认定表》
5、失业人员本人档案
6、两寸照片一张
领取流程
(一)、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二)、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领取地址
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建工路28A(建工路与公园南路十字向东200米路南)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12层。
乘车路线:208、308、37、700路公交车,东新城市花园站下车向东200米路南。
咨询电话:业务科:029-82282966财务科:82282981
管理科:82282969失业保险金发放窗口:82282977
缴费记录管理窗口、参保登记及基数审核窗口:82282979
失业登记和待遇审核窗口:8228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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