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我是安徽人,去年被一家私人经营的运输公司聘用,岗位是副司机兼货运工,工资标准为底薪1000元加绩效奖金,入职后我每月能拿到近3000元工资。老板没跟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
2015年11月的一天,我在工作时被摔伤,左腿骨折,同事把我送到医院治疗,老板支付了医疗费,目前我在单位宿舍养伤。我听说在工作时受伤可申请工伤认定,继而获得工伤赔偿,便打电话给老板希望公司能帮我申请工伤。老板说公司没缴纳工伤保险,无法申请工伤,如果我愿意伤好后继续在公司上班,我养病期间他可以每月给1000元工资。
我自己也不了解伤残的严重程度,以及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请问,我该如何做伤残等级的鉴定?
胡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被确认为工伤后,再根据治疗情况办理工伤伤残鉴定。从您反映的情况来看,建议您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确认为工伤的,在工伤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可以要求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待遇。如果您在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等情形的,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论享受相应伤残待遇。
另外,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申请。如果公司不积极为您申请工伤认定,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王香阑)
“工伤后如何鉴定伤残等级?”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737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