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志贵、晏家国)今年以来,紫阳人社局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仲裁和人民调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双方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的大局为出发点,积极做好劳动关系调解和争议仲裁办案工作。
一是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劳动执法检查、劳动合同签订、信访接待、“12.4”普法宣传日等大力宣传劳动政策法规,增强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劳动法律观念和自身的维权意识。
二是强化培训,重点对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劳动政策法规讲座,接受培训学员1600余人,通过简明易懂案例分析,将理论和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丰富了培训内容又改变了授课方式,收到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
三是及时发现劳资双方争议苗头,耐心细致地做好来信电来访涉及到劳动关系的解释和调解工作,通过简易程序与劳资双方沟通将劳资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四是与劳动监察联合对全县11个镇60余家用工单位重点对建筑领域劳动用工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处理用工企业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不按时发放工资等“三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迅速、稳妥、处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
五是全力协助外出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先后赴辽宁喀左县、河南郏县为刘堂亮等100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00余万元,成为紫阳外出务工人员坚强后盾。六是加强仲裁委自身建设,成立了紫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投资建成了标准化仲裁庭,改善了办案条件。
2015年,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起,办结案件9起,时效期结案9起。案外调解16起,涉案金额70余万元。实现了劳动关系调解和争议仲裁办案、时效期结案率、越级零上访三个100%。不但维护了劳资双方合法权益,而且为紫阳创造了良好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撰稿:杨志贵 陕西紫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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