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解读:三种用人单位产生社会保险费欠费的情况

 字体时间:2015-12-09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解读:三种用人单位产生社会保险费欠费的情况,情况一:用人单位已自行申报但逾期未缴纳的社保费。该情况指用人单位只申报不缴费,即已履行申报义务,自行申报社保费,系统上有应缴社保费的数额,但未履行缴费义务,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扣费。 情况二:用人单位…

情况一:用人单位已自行申报但逾期未缴纳的社保费。该情况指用人单位只申报不缴费,即已履行申报义务,自行申报社保费,系统上有应缴社保费的数额,但未履行缴费义务,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扣费。

情况二:用人单位已办理社保登记、申报,但未依法按时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由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社保费。该情况指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费,即已履行登记义务,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但逾期履行申报、缴费义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或者虽已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但所申报缴纳的社保费与实际相比明显偏低,故意少申报少缴费。

情况三:社保经办机构依法核定,并传递地税机关征收的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的社保费。该情况是指用人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期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即用人单位成立后,不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期间未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并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无从参保。

“解读:三种用人单位产生社会保险费欠费的情况”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7117.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