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弋阳县水库管理局参保员工胡某,为能认定工伤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金,擅自篡改病历和出院诊断。这一违法行为被弋阳县社保局工作人员识破,当即追回之前赔付的3万余保险金。同时,社保局以诈骗套取保险基金已向当地司法机关报案。
据弋阳县社保局办公室主任马陆华介绍,胡某系弋阳县水库管理局参保员工,因早些年受了伤,被鉴定为7级伤残,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已纳入了老工伤范围。今年5月27日,胡某向社保局工伤生育科提供了上海长海医院的病历、出院小结和医疗费用发票,以旧伤复发为由申请报销工伤保险金。当时,工伤生育科业务经办人员余秀英根据胡某提供的报销材料,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了胡某工伤保险金3万余元。
余秀英告诉记者,在向胡某核拨了工伤保险基金后,她总觉得胡某提交的报销材料有些问题,但却因为自己不是医学专业人员,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随后,她主动到弋阳县医院向专家请教,最后发现胡某所患的是冠心病和高血压,与旧伤复发没有任何关系。于是,余秀英立即回到单位向领导汇报此事。社保局遂派人前往上海长海医院调查取证,经过调取胡某在长海医院住院期间的病历,发现胡某篡改了长海医院的病例和出院诊断,将冠心病、高血压病作为老工伤复发病情,以此骗取工伤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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