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慈善法提请审议 利用互联网募捐首次写入法律

 字体时间:2015-11-04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慈善法提请审议利用互联网募捐首次写入法律,10月30日下午,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就草案作了说明。 草案界定了慈善的含义:“小慈善”指的是扶贫济困救灾,“大慈善”的含义…

10月30日下午,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就草案作了说明。

草案界定了慈善的含义:“小慈善”指的是扶贫济困救灾,“大慈善”的含义包括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等,只要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都属于慈善。草案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活动界定为慈善活动。

草案规定,慈善募捐是慈善财产来源的主要方式,是开展慈善活动的重要内容。草案将慈善募捐分为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募捐。

草案同时确立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制度,规定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民政部门经审查,没有发现其受到行政处罚的,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利用互联网募捐首次写入法律。草案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网站开展募捐;在设区的市和县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建立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募捐。

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募,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草案设专章对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作了规定。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或者指定慈善信息平台,国务院民政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慈善信息系统;慈善组织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3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在慈善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运作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慈善法提请审议 利用互联网募捐首次写入法律”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2548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