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出通知,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到12月20日结束。未参保缴费的居民应及时到户籍所在社区或学校办理新参保和续保手续。
据了解,太原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普通成年人300元/年;成年低保对象个人缴费140元/年;未成年人(含大学生)60元/年;未成年低保对象个人缴费30元/年;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现指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个人不再缴纳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重度残疾人和老年低收入人需要主动到社区办理申报手续;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的具有太原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续交保费;参保居民不要重复参保缴费,选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中的一种即可。(苏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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