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提升工伤保险经办人员的经办能力,近日,于都县医保局举行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专题政策业务培训,培训由钟子金局长主持,包括局领导在内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就相关国家、省、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进行了学习培训。
一是学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的政策规定。
二是学习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11号) 的政策规定。
三是学习了《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赣州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15〕125号) 的政策规定。
四是学习培训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经办流程,具体内容包括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缴费比例和标准、缴费方式、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办理流程、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箸。
五是同时还学习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的政策规定。重点学习了新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和新的不同行业的新费率的调整,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由原来的三类调整至现在的八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最低0.5%、最高2.0%调整至现在的最低0.2%、最高1.9%,整体下调了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江西省于都县医保局 邱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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