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市人社局昨日宣布,针对本市北部地区缺乏三级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现状,为缓解百姓到大医院“看病难”问题,确定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和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本市人社部门称,为促进区域医联体的建设和发展、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同时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的有关条件和标准,通过审核、检查,这次确定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和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通知发布后,先由人社部门及上述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政策业务培训、医院信息系统改造等相关工作。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院信息系统改造后,符合“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要求的,提交现场验收申请;验收通过后,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发放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标牌、证书。
人社部门强调,《协议书》签订后,参保人员在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于医疗机构自身原因,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则不签订《协议书》。
此外,本市对新增定点医疗机构设定一年考察期。考核合格的医疗机构,正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协议书》。
据了解,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位于天通苑,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则位于回龙观西侧。两家医院在去年底开业后,虽然解决了本市天通苑与回龙观这两大人口聚居区居民就近在大医院就医的需求,但一直未能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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