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综合消息 9月21日,住建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专家认为,该细则的出台,意味着公积金异地认可和使用的壁垒被打破。
早在去年10月,住建部等三部委曾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但是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
据通知规定,公积金缴存人到异地贷款买房,只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书面证明即可。通知指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多位受访的专家表示,随着公积金异地使用政策细则出台,会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部分在一、二线城市正常缴存,但还买不起缴存地住宅的购房群体回原籍或去其他房价较低的城市置业。专家表示,公积金异地互认和使用的壁垒被打破,对当前部分库存压力较大,但人口又面临外流的部分三、四线乃至五线城市来说,应该是有利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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