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要一名社保局临时工作人员借工作之便,3年间勾结外人“里应外合”,竟骗取医保基金190多万元人民币,广东肇庆市中级法院法官1日表示,该案主犯陆某已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2011年11月,高要市社保局对异地报销医疗保险待遇核查发现,2005年1月到2008年12月间,共有41人共55笔住院报销可疑资料,涉及广州、佛山、惠州、深圳、珠海等地15家医院,骗取医保基金为190多万元,其中由该局医疗保险股已离职的临时工陆彬经办(复核)的共51人次。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2月至2008年12月间,在高要市社保局医疗保险股工作的陆彬,利用自己负责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以及异地就医费用经办等工作职务上的便利,把用药清单、参保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交给高要人赵志(化名),由赵购买假医疗发票、制作参保人的假身份证、制作空白的诊断证明书,以及相关医院的出院小结等。
陆彬完善一整套的虚假异地就医报销材料后,拿回高要市社保局进行审批、骗取医保基金,共骗取高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保基金共57宗,合计190多万元。
“广东肇庆高要市一社保局员临时工骗保190多万元被判11年”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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