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摸底统计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将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与企业参保人员统一实行统帐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现行退休费计发办法改为按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与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待遇计发办法相一致。
为确保2015年新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该市人社局迅速成立领导小组,抽调20人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账情况摸底调研工作。该次摸底调查范围为全市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至调查截止日期间所有参保并建立个人账户人员,即参保建账在职人员(含在职、停保、调出本单位人员)和参保建账已退休人员。调查内容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情况和个人账户记账和个人缴费规模变化情况,并全面清理单位欠费。全市共有参保单位134个,在职建账4802人,退休建账2457人。同时按《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的规定对收支情况和财政支付情况进行了初步测算。
此次摸底调查的统计数据,将为新沂市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提供有力的事实依据,也为该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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