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民政局开展城乡低保清理和规范
通山县民政局集中两个月时间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突出抓好五个方面工作见成效。
五个方面分别为:狠抓“入户调查做到两个100﹪”,入户调查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狠抓民主评议,采取“票决制”(无记名)和公开评议的形式进行逐一评议;乡(镇)村两级实行张榜公示,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加强社会监督;狠抓大局稳定,被取消对象和提出申请而未纳入的对象,上门作好解释,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抓好档案规范。每户低保对象根据实际填写《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表》、《申请低保审批表》,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的落实,顺利地完成了这次城乡低保预定任务,取得了显着成效。
截止目前,全县共清退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5882人,新纳入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097人,缩面取消资金362710元/月,农村低保人均提高到94元;城市低保人均提高到1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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