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重复参保、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等现象,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近期,深圳市对全市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本信息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系统进行了联网核查比对。截至目前,共核查出重复领取养老金485人,追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58.6万元。
据悉,在这485起重复领取养老金案件中,稽查人员发现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后,立即实施停发养老金措施,并通过对当事人进行政策宣传与解释,完成多领养老金的清退。同时,为了避免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的情况发生,该市城乡居民社保局建立了一整套上下联动、多部门共同参与、日常监管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的资格认证长效机制,从信息比对入手,加强追缴多领、冒领养老金工作力度。
据介绍,大部分重复领取人员都能够做到积极、主动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对因参保时间等原因导致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凡主动退回重复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者,不进行处理;对拒不按规定退回者,将暂停其所有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并处以冒领金额2-5倍的罚款;对采取欺诈手段恶意重复参保并重复领取养老待遇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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