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将在7月20日前全兑现
7月13日电 日前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国务院出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方案后,青海第一时间成立“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及配套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改革工作方案》。截至目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进入兑现工作阶段,力争7月20日前将全部兑现到位。
据悉,这次调资的一多半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另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原执行的津补贴中纳入基本工资,以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工资结构。
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工作全面启动
7月7日电 本网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青海省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进入增资兑现工作阶段,力争7月20日前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资全部兑现到位。
据了解,这次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调资的一多半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各类社会群体一道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另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原执行的津补贴中纳入基本工资,以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工资结构。由于青海省各地区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资水平并不相同,增资幅度有高有低,这些都属于政策执行中的正常现象。在这次兑现增资时,青海省将按照国家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各类人员收入待遇不降低。
从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至今,近10年来,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未作调整。这期间,青海全省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各类群体的收入水平持续增加,10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6%、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36%。
6月上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青海省做为首批审核通过的省份正式批复了实施办法,青海省按照国家的部署,抓紧开展调整工资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截至目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进入增资兑现工作阶段,力争7月20日前将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资全部兑现到位。
青海省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突出优化工资结构,着眼于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据介绍,这项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到青海工作;有利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调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积极性。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新机制,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为实现“四个全面”的总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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