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新闻 >

员工摔成一级伤残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还把员工告上法庭

 字体时间:2015-06-19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农民工驾驶塔吊后,下来时被重重摔下,摔成一级伤残。面对索赔,农民工所在的公司竟一口否定是自己员工。更令人气愤的是,经劳动仲裁,致残员工获得了相关工伤医疗、伤残补助等待遇后,公司又两次将员工告上法庭。近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终审判决,判决公司支付员工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费、鉴定费等共计320990.13元,并判令该公司支付员工生活护理费及伤残津贴到员工退休年龄止。

2012年5月1日,南阳建工集团承建该市新野县房产管理局发包的“汉风苑廉租房建设项目六标段”。2012年6月,农民工张柯到南阳建工集团承建该项目工地从事塔吊驾驶工作,工资按月薪5000元支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亦未为张柯办理社会保险。2012年8月9日下午,张柯在下塔吊过程中,从几层楼高的塔吊上重重摔下,当即昏迷不醒。受伤后,张柯在南阳市中心医院、新野县人民医院、新野县中医院治疗花费数万元。2013年6月24日,张柯的伤情经南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为一级伤残,需完全依赖护理。

事情发生后,张柯为治伤花光了所有家底,而该公司仅支付几万元。张柯在父亲张志久的帮助下,向新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经新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柯所受的事故伤害为工伤。新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3年10月30日作出仲裁裁决。

接到劳动仲裁书后,南阳建工集团不服,一纸诉状将张柯告到了新野县人民法院,诉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请求撤销劳动仲裁裁决书。接到法院应诉传票后,张志久迅速赶到了法庭,含泪诉说了儿子张柯受伤之后的遭遇,诉说了急需用钱治病的困境。新野县人民法院根据张柯的申请,先行下发裁定,指令原告南阳建工集团先予执行5万元,用于张柯治疗,同时扣押了原告南阳建工集团资金100万元备于以后理赔。

一审新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柯受原告南阳建工集团安排,在其承包的工地工作,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张柯在工作中受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审判决下发后,公司仍不服,称张柯与公司不是劳动关系,张柯是李春磊派来的工人,是塔吊的承包人,工伤应由李春磊负责。而且两个塔吊月承包费一万元,共四个人,因此张柯的工资不是每月5000元。

针对公司的无理上诉,张柯的律师称公司与张柯存在劳动关系已经确认,南阳建工集团上诉不能成立,依法应予驳回。

二审又查明南阳建工集团在上诉后即向南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了对张柯伤情的复查鉴定申请,经南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复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确定被上诉人张柯系二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需配置辅助器具。上诉人南阳建工集团不服鉴定结论,经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作出结论,确定被上诉人系二级伤残,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二审中,依据张柯的先予执行申请,南阳中院又指令南阳建工集团先予支付张柯医疗费5万元。

南阳中院审理后认为,被上诉人张柯受上诉人南阳建工集团安排,在其承包的工地工作中受伤,经新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确认上诉人、被上诉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被上诉人所受的事故伤害为工伤。因此上诉人南阳建工集团称与张柯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理由不能成立。关于张柯的工资问题,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其工资不是5000元,南阳中院对上诉人的这一理由不予采纳。由于张柯伤势较重,原审法院保全上诉人100万元,为张柯今后医疗作保障符合法律规定。综上,上诉人南阳建工集团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关于张柯的伤残问题,被上诉人张柯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自2015年4月1日起按照二级伤残的标准计算。故终审判决如下:

一、维持一审民事判决第1项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和第5项。

二、变更上诉人南阳建工集团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被上诉人工伤医疗待遇90038.13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20元、交通费976元、住院食宿费18120元、停工留薪期待遇7353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5000元、鉴定费300元,共计320990.13元;扣除已支付部分。

三、上诉人自2013年6月24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月支付被上诉人生活护理费1118元,自2015年4月1日起每月支付被上诉人生活护理费2549×40%=1019.6元,并随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四、上诉人自2013年6月24日至2015年3月31日每月支付被上诉人伤残津贴4500元,自2015年4月1日起每月支付被上诉人伤残津贴4250元,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上诉人补足差额,直至被上诉人张柯到退休年龄止。(曾庆朝  陈立丽)

“员工摔成一级伤残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还把员工告上法庭”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1076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