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金被称为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部分基层干部由于贪欲作祟,把黑手伸向了群众的“救命钱”。贵州省威宁县羊街镇社会事务办原负责人郝中强就是其中之一。前不久,贵州省毕节市中级法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郝中强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法院审理查明,郝中强在羊街镇社会事务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低保资金80.1万元。
近日,笔者在威宁县检察院采访时,听检察官讲起了查办郝中强贪污案的经过。
堕落之始
2012年7月,羊街镇接到县民政局通知,称县纪委要来审查涉农资金账目。郝中强到镇财政分局核对民政资金是否有结余时发现,有两三万元低保资金无人领取。于是,他让相关村干部通知低保户带着存折来社会事务办核对。一段时间后,仍然有35户没来核对,郝中强便与工作人员管某到羊街镇派出所打出了这35户低保户的户籍证明,到羊街镇信用社办理了开户手续,共办出35张存折和卡。之后,他安排管某保管并发放给低保户。管某虽然通知了村干部叫人来领取,但只发出去2张,仍有33张无人认领。于是,管某把33张卡和存折随意放在办公室的抽屉内。
同年8月下旬的一天,郝中强因为感冒想去医院看病,可那天他没带钱,又不好意思找同事借,他突然想起了未被领取的33张存折和卡。于是,他从中抽出5张,用一张卡从ATM机上取了300元。也就是从那天开始,郝中强的人生轨迹悄悄偏离了正常轨道。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郝中强一直拿着这5张卡,陆陆续续取了2000多元。见无人察觉,同年10月的一天,郝中强拿走了其余的卡和存折。
疯狂作案
2012年11月,羊街镇第四季度低保资金就要发放了。由于单位从来没有人过问过郝中强手中的那33张卡和存折的事,于是他动起了群众低保款的歪脑筋。他将部分发放给群众的低保金数额减少,并将减少出来的低保金分摊在自己所持有的这些银行卡上,之后再套取。
郝中强一次次轻松地将群众的低保款成功占为己有,贪欲也随之不断膨胀。其实,按照一般的低保资金发放程序,涉及发放资金的部门做好电子台账和花名册后,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分管民政的领导、分管财务的领导、财政分局局长等的审批签字和重重把关,还需要拿到信用社核对之后才能发放。同时,这些部门对于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都有各自的监督管理职责。但是这些制度在羊街镇基本上都形同虚设,相关责任人对这项工作也是不闻不问,于是,郝中强在没有经过任何领导签字审批的情况下,轻易地把低保资金划到自己持有的账户上。就这样,郝中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疯狂作案上百次,每次金额少则几百多则上万。后经查明,郝中强的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了2000多户7000余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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