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 王丹)记者从4月28日召开的社会保险欺诈入刑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近日,人社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国各地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重视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依法严惩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依法移送和查处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共同打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
近期,我省制定下发《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及奖励办法》、《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规定》,与公安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欺诈骗取案件行政监督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我省社会保障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我省各级基金监督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社会保险法规政策落实和基金的筹集、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督;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吉林省将多部门联合打击社保欺诈行为”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07156.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