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下班后劝架被扎伤 单位断缴社保费将其辞退》追踪报道
维权三年见义勇为保安员获补偿30万
“我儿子还没结婚呢。我们全家希望这件事就此打住,能让他找个女朋友,然后过上安静的生活,慢慢消除这件事给他带来的影响。”经过三年维权,拿着全部到手的近30万元赔偿和补偿款,李屹的妈妈感慨万千。
记者昨天了解到,本报2013年7月31日《保安员下班后劝架被扎伤 单位断缴社保费将其辞退》一稿中报道的案件,目前终于划上了句号:在单位接续劳动关系并补缴社保费后,保安员李屹终于获得近30万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见义勇为奖励等,其中单位和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分别给付13万余元工伤赔偿。
为李屹进行法律援助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王丹律师告诉记者,职工下班后因劝架受伤,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但单位没参保、犯罪嫌疑人未抓到,见义勇为者的工伤待遇由社保基金分担这在北京是首例。此案的解决,为妥善处理未参保单位职工的工伤待遇问题,起到了示范作用。
案情回顾
保安见义勇为受伤
维权三年终获补偿
2011年6月24日晚6点左右,入职三个多月的河南籍保安员李屹下班后到一家旱冰场去玩,期间看到两个小伙子正在殴打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便上前劝阻,结果其腋下、后腰被扎两刀。经医院急救,在切除一个肾脏和脾脏后他才保住了性命。公安机关虽已立案侦查,但两名嫌疑人一直未抓获。
住院后,李屹才发现他供职的保安公司已中断缴纳社会保险。为了保住儿子的性命,家庭贫困的李屹妈妈四处借钱来支付医疗费。出院后,单位仅支付5000元后又让李屹在辞职信上签了字。
2012年5月,李屹向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保安公司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其请求事项获仲裁支持。保安公司不服,上诉至法院,结果法院判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结果为李屹报销3.4万余元的医疗费用。
2013年3月,李屹在滑冰时劝架被扎伤的行为被朝阳区民政局认定属于见义勇为,并给予奖励5000元。不久,西城区人力社保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视同工伤的规定,认定李屹受到的伤害为视同工伤,并向他颁发了《工伤证》和《认定工伤决定书》。
2013年9月12日,经西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保安公司给付李屹工伤医疗费差额15727.12元。至此,其工伤医疗费用总额近5万元已全部支付。
经王丹律师耐心做工作,保安公司与李屹恢复了劳动关系,并续签劳动合同。2013年11月,单位为李屹恢复缴纳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并补缴了之前欠缴的各种社保费和滞纳金。
2014年2月27日,经西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李屹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6级。
2014年7月,李屹个人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保安公司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规定,扣除之前支付的5000元困难补助,实际给付李屹81895元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接着,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36条的规定,核准向李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336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6895元,另外还为其报销了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2733元。至此,李屹共获得工伤待遇21万余元。
算上朝阳区民政局在2014年3月增发的见义勇为奖励金29073元以及之前的奖励,李屹因劝架被扎伤后目前共获得了近30万元的补偿、赔偿和奖励。拿到这笔钱的李屹妈妈叹了口气:“维权三年,终于不用再打官司告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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