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全省老龄工作会上获悉,去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由1792元提高到1977.38元,今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要应保尽保。
据了解,截至2014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523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4.9%,老年人口出现高龄、空巢、失能、贫困等问题,全省各地加大对老龄事业的经费投入,2014年全省城镇职工参保人数达354.58万,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由1792元提高到1977.38元。从2014年起,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按人均200、100、200元的标准,增加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全省有79个县(市、区)建立了百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制度,其次,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996个,全省首批1181个农村幸福院建成,成立老年协会15566个。
今年,省老龄委继续多方构筑养老保障“安全网”,加快建立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及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幅要达到10%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符合参保条件人员要应保尽保,力争7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新增养老服务床位3.5万张,确保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15.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0张,完成1247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把生活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志愿者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好《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终期检查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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