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出头的郑某原是杭州余杭区社会保险办公室(以下简称“余杭社保办”)医疗保险管理科的一名临时工。
郑某个人收入不高,家境也不是很殷实,但他名下却登记有两辆豪华宝马车,平时出手也挺阔绰。那么,他的钱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杭州市中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给出了答案:郑某利用其职务之便勾结在游戏中认识的三名社会人员,在2006年8月至2014年5月间,利用医保资金管理漏洞,单独或合伙骗取保险金共计544万余元。
作案时被同事撞破
如果不是被同事撞破,郑某的犯罪行为可能还要继续下去。
2014年5月16日下午,快要下班时,余杭社保办副科长戚某从外面回来,经过财务人员办公座位时,发现郑某在那里忙乎着,而且神情显得比较紧张。
戚副科长走近发现,郑某正在填写一张5万多元的医保报销现金支票。一开始,郑某解释说是帮朋友带的。
戚副科长随后在向财务科了解该笔报销情况时惊讶地发现,这张现金支票上竟加盖了戚副科长本人的私章,而当天戚副科长和另一个副科长都是在岗的,郑某擅自加盖戚副科长私章的操作方式显然不符合有关规定。
戚副科长于是让郑某将原始报销材料(主要是用药清单)等拿出来,但郑某拿不出来。
之后,戚副科长还发现,郑某报销材料涉及的参保人员在同年1月还报销过一次,金额有2万多元,拨付清单上加盖的是另一个副科长的私章,由郑某领取现金支票。
而进一步的核查,更让戚副科长感到吃惊:在随便挑选的由郑某经手的5笔报销记录中,均存在数额不小的违规报销情况。
事情很快惊动了单位其他领导。郑某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向检察机关报了案,由此牵出一起内外勾结的骗保大案。
几年前发现了管理漏洞
郑某于2005年参加工作,属于劳务派遣人员,一直到案发时都是临时工。他日常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费用报销工作。
2006年8月,刚参加工作一年左右的郑某发现,医保报销流程有漏洞:由于“新农合”报销的费用有限,余杭地区不少村民在参加“新农合”的同时,还会再买一份商业保险。
根据相关规定,这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在保险公司报销过后,还可以凭住院发票复印件和用药清单到余杭社保办进行再报销。
报销时,参保人只需递交发票复印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并注明“原件已收,该病人已在我公司报销”,就可以办理再次报销手续。
整个报销流程需要郑某这样的经办人来操作,材料进来以后进行审查,弄好以后由报销人交给财务人员开现金支票。
因为社保办和医疗系统、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不联网,信息不能及时共享,也没有人员到相关单位人工核实,这就导致发票真伪无法核查。
伙同游戏玩家一起骗保
意外发现这个漏洞后,郑某没有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而是找到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时认识的赵某,通过伪造赵某妻子“农保”报销材料,再经自己手顺利报销了5300元并拿到了转账支票。钱到手后,两人私分。
郑某说,担心事情暴露,一开始他骗保的数额都只有几千元,后来因为单位也没发现,他的胆子就更大了。除了赵某,他又先后找来了另外两名玩网络游戏时认识同伙一起骗保。骗来的钱,郑某和对方一般都以七三或者六四分成。
杭州市中院审理查明,2006年8月至2014年5月间,郑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通过伪造医保报销材料,伪造保险公司印章,骗取医保基金共计544万余元。骗来的钱,他们有的用到网吧里玩游戏,郑某还把钱用于购买豪车。
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郑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其他三名同伙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据了解,本案发生后,余杭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刻反思,并对医保和社保基金管理漏洞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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