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多层次、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高度重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上世纪90年代初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就提出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经过多年不断的改革探索和实践,企业职工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并取得一定发展。2008年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启动后的几年时间内,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同时,做了大量的摸底测算工作。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在此基础之上,《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规定,职业年金强制建立,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适用范围和缴费基数均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一致,切实维护制度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职业年金的经办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办法》还对职业年金的领取条件和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办法》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对于顺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重要意义。
“2015图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xinwen/10496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自从2015年年底国务院转发了卫计委的《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以来,“医养结合”甚至“医养融合”的话题日趋升温。在2016年两会上,这个话题也成为...[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