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
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这标志着存在近20年的
养老金“
双轨制”就此终结。人社部
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出时机较为成熟。
金维刚指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应该说这些年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特别是根据十八届全会的精神,要全面深化改革,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问题经过这几年相关部门的研究,目前方案应该说已经基本上比较成熟。所以,在这个时候推出来,应该说时机也是比较成熟的。这次改革的主要意义在于:它能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双轨制”所导致的社会不公平问题。
“双轨制”问题由来已久,社会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反响还是比较强烈的。针对这个问题,前些年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包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逐步缩小两者之间的待遇差。在过去一些地方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2008年,国务院出台了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在广东等五个省市进行试点。虽然这五个省市没有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但经过这些年反复研究论证,基本把改革思路和具体方案措施已经论证得比较清晰了。所以,经过相关部门反复的论证研究,最后制定了一个方案,并且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在就推出实施。
【出处: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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