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6日消息(记者 谭琦 实习生 陈美佳)为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扎实开展好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省融媒体中心(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联合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推出“关于社保那些事·你问我答”专栏,解答群众遇到的社保医保难题,解读社保医保相关政策。
我们针对近期征集到的一批社保医保问题,邀请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解答。
问:我是高血压门诊慢特病患者,我在海口女儿家居住,但因疫情不能回三亚,不能取药怎么办?
答:以前的政策规定,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需要在选定的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去取药。疫情期间,我们的政策进行了便民化调整,全省的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可以到就近的其他医疗机构取药。需要提醒参保人的是,就医时提前与打算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联系,了解有无配备本人治疗所需要的药品和治疗条件。
问:门诊慢特患者取药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参保人应携带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或者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如果是代他人取药,除携带患者社保卡外,还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另外,另择医疗机构取药的,如果身边有过往的病历或就诊资料的,最好也带上,以便让门诊医生更快了解掌握患者的基本情况。参保患者另择医疗机构取药时,按前往医院的门诊慢特病就诊流程办理就可以了。
问:所有医保参保人群都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全省取药的政策吗?
答:这个规定适用于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适用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也适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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