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市某外贸公司的法人代表。最近,我们公司扩大业务招聘新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有不少外地人应聘者提出,自己是外地人,由于已经在家乡买了社保,现在想跟公司约定不需要公司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而将保险费用以工资的形式发给他们。请问,我公司可以跟劳动者约定不购买社会保险吗?
答:可以约定,但这个不购买社会保险的约定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保费用。即使双方有关于不购买社会保险的约定,也不能排除该法定义务,亦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补缴社保费用、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律责任。
文/黄晓婷
“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不购买社会保险?”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wenda/10933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