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宁夏
“在大连住别墅,冬天去南方过冬,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就是带着大家去旅游,在南方的一个普通的
养老院居住,根本就不是宣传的那个样子,但是我想退钱却退不了。”昨天,家住中山区的杨大爷找到本报记者,讲述了他的烦恼,他希望要回自己已经交的7万元养老钱。
老人:花7万元发现与宣传不符
杨大爷今年79岁了,老两口的子女都在外地,2012年4月份,他看到我市良子
养老院的宣传海报,上面介绍,该养老院采取度假式的养老方式,冬天带着大家到南方的养老基地过冬,其他时间在大连养老基地居住,提供别墅居住,收费方式就是购买“时权居住证”,一份时权居住证就是一年,提供一个房间,每份时权居住证是7000元钱,伙食费另算,每个人每个月2000元钱。看到这个宣传之后,子女都不在身边、岁数已经很大的杨大爷和老伴商量了一下,就购买了10份这样的居住证。
当年的6月份,杨大爷夫妻俩跟着良子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去了趟广西,在当地的养老院住了一个月,从广西返回大连之后,杨大爷就要求退钱了。杨大爷告诉记者,他没想到他们入住的就是当地普通养老院,条件也不好,吃的也不好,那次去广西,他们老两口又花了1万多元。后来,他们才知道,外地的这些养老基地都不是良子养老院的,条件没有当初宣传的那么好,所以,就找负责人退钱,但是直到现在,将近2年已经过去了,他们一天都没有在良子养老院住过,钱还是没有退回来。
养老院:可以帮助杨大爷转卖
昨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该养老院的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说,养老院曾经组织过老人们去外地过冬,但在这过程中,有些人趁机向老人们出售保健品,而且环境不同、生活习惯不同,所以一些老人会感到不适应。
在合同中,他们有约定,购买了时权居住证是不能退的,但是老人们可以自己转卖,他们养老院也可以代为转卖,至于直接退钱,合同中约定是不可以的,而且当初购买时杨大爷也是同意这样约定的。这位负责人又表示,可以让杨大爷找他们,他们想办法帮助杨大爷转卖掉剩下的时权居住证,减少老人的损失。
律师:选购养老产品要谨慎
辽宁泛舟律师事务所的初洪军律师表示,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杨大爷是自愿的,基于法律的层面,这份合同是有效的,杨大爷要想退钱,也就是解除合同的话,只能通过跟养老院协商。要是杨大爷觉得养老院提供的服务不好,与当初的宣传不一样的话,需要通过诉讼,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养老院提供的服务与合同中的约定不符,这样可以减少些损失。
初律师提醒,在选购养老产品时要慎重,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内发现问题可以退款,这样对老人们的权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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