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的养老“并轨”在改革深水区踟蹰不前,带来的后果是,“养老”二字渐成民意敏感的浅水区,投入任一颗石子都会水花四溅。前段“以房养老”如此,近日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亦如此。这样的政策“吹风”当即引起民意反弹。而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称,具体政策还在研究,但希望职工和居民参保者在有能力时先自愿增加缴费年限。
这样的回应恐难平息民意焦虑。增加养老缴费年限,如果只是自愿,真不劳国家费心。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本身就与养老待遇厚薄相关,任何理性经济人都会算这笔账。事实上,所谓鼓励自愿等于废话,按照《劳动法》,任何在职职工和企业都必须缴纳社保金,而大部分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远远不止15年,真正的问题是,那些城镇无业居民、自由职业者、个体经商者、弹性就业者……怎么办。
延长缴费年限的吹风显然意在“强制”,而非志愿。对实行多年的“15年”期限的改制,必定具有法律强制性。上述无“单位”人群完全靠个人承受所有社保缴费负担,延长缴费年限是实实在在的“增负”。谁都清楚,最低缴费年限意味着最微薄养老金,但至少聊胜于无。尤其是部分重体力劳动者、朝不保夕的“临时工”,辛苦攒齐15年就能老有所依,是他们的工作目标与依靠。一旦“必须”延长,势必伤及部分国民对未来的信心。
更大的问题在于,前述政策“吹风”再一次绕开了养老双轨制甚至多轨制的改革深水区,总在浅水区折腾,避重就轻。
中国养老多轨制积弊久矣,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差别”养老制度一直备受质疑,不夸张地说,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制度不公的“符号”现象。再加上当前愈演愈烈的养老金缺口问题,各种修补式的技术性措施被不断提起,比如延迟退休,比如延长缴费年限,尽管从长远来看,并非全无道理、不可行,但无不招致舆论批评,原因只有一个:只将改革对象对准广大民众,而游离于多轨制这一靶心之外,永远难以服众。
双轨、多轨带给社会的不公有目共睹。据报道,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养老金差距达到2:1甚至更多。而且,前者的养老金“替代率”较高,即退休可拿到在职工资的80%至90%,而后者退休后只能领到在职工资约40%。这样的前提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里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仅享有高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稳定薪金,而且不用缴纳社会保险。此次部委、专家们的闭门会议被讽为“不缴费而白领养老金的人研究决定缴费人如何多缴的问题”,原因就在于此。
养老改革兹事体大,需多方顾及,分出轻重,拟出先后。无论如何,最关键的多轨制问题不改观,则社会共识难达成,改革不敢进深水区,只在浅水区扑腾,只令观者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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