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人力社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涉及的社会保障内容的改革进行了解读。据悉,在将来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制定并公布之后,还将设定几年的“缓冲期”,即经过几年的准备才会正式实施。
“延迟退休”这个话题争论了很多年。随着《决定》的公布,如今再讨论延迟退休是否可行,已经没有实际意义。既然《决定》称“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表明延迟退休的改革大局已定,留给我们思考的空间是,如何参与有关延迟退休政策的制定,如何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表达每个人的心声。
大概是因为改革设计者意识到了延迟退休没有得到公众广泛支持,所以才特意设定几年的“缓冲期”。那么,设“缓冲期”究竟“缓冲”什么?笔者以为,首先是“缓冲”公众的不满情绪。之前,多次民调结果显示,超过九成的公众明确反对延迟退休。如果很多公众不支持,推行延迟退休政策显然达不到预期效果。
设“缓冲期”就可以留出一定时间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可以说,这是一种很聪明的做法。在“缓冲期”,有关部门既可以做大量解释、说服工作,还可以在与公众的互动中吸收民意、民智,用于政策落实。只有如此,延迟退休政策才能夯实民意基础,顺利推进。因为任何一项改革都不可能在民意反对、质疑中取得成功。
其次是给相关立法工作留出时间。现行退休年龄源于20世纪50年代《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显然,在正式实施延迟退休政策之前,必须要立法修改这一规定。只有如此实施延迟退休才有法律依据,才能名正言顺。否则,可能与现行制度有冲突。
第三,利用“缓冲期”为延迟退休争取有利条件。之前很多人不支持延迟退休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和理由,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社会保障不到位、养老待遇不公等,也是造成公众反对延迟退休的原因之一。这次的《决定》涉及养老金统筹、养老制度并轨、社保缴费费率调整等方面,试图构筑一张完善的保障网。
如果养老金全国统筹早日实现,养老制度并轨早日推行,显然,这样的积极改革就能消除部分公众的不满情绪和种种疑虑,为延迟退休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也就是说,社会保障相关改革先行,就能给公众带来更多好感,也能为延迟退休创造好的舆论环境。如果急于推行延迟退休,效果可能适得其反。
再从国内外大环境来说,目前推行延迟退休时机也不成熟。从国外环境来说,尽管一些国家已经或正在推行延迟退休,但几乎都遭遇本国民众反对。比如,今年9月波兰就发生10万人抗议延长退休年龄。虽然国内还没有推行延迟退休,但民调结果已经说明问题。在此背景下,如果草率推行延迟退休并不理智。
设几年“缓冲期”,我们的改革既能从国外吸取经验和教训,也能缓解国内情绪。这样,就能降低改革成本和改革风险。另外,渐进式延迟退休也是理性的做法,因为,延迟退休在国外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一言以蔽之,延迟退休设“缓冲期”,实际是在为民意与“官意”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创造条件。
当然,设“缓冲期”也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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