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自十二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进入加速发展期,城镇化成为近30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源(行情,问诊)。但与此同时,我国城乡二元化矛盾进一步凸显,不仅生产要素大量向城市集中,社会保障制度也明显向城市倾斜。尤其是在养老领域,虽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但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8月,全国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52元,而中国城乡居民养老金月人均仅81元,还不及城市低保标准的四分之一。社科院近期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已达2.09万元,但新农保仅为859.15元,两者相差24倍之多。可以说,由城乡二元化结构导致的城乡养老保障水平差异,已经成为困扰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阻碍因素,甚至威胁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此背景下,农历新年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彰显了决策层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事实上,在2013年底召开的人社部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就曾表示,要深化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施方案。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无疑将有效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差距。从高层一系列的表态可以看出,我国统一的养老体系建设正在逐步落实,未来还将有更多的“阳光雨露”撒向城乡居民等社会弱势群体。
当然,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是养老体制改革的第一步。就并轨本身而言,根据此次国务院会议精神,社保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对于我国10多万亿元的财政收入而言,每年因此多支出的几百亿元养老金虽然并不算大数目,但若仅仅依靠中央财政补贴来维持的养老制度,显然没有可持续性。未来,如何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以及引入市场化机制,是亟待研究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打破城乡养老樊篱,或许只是养老金制度改革中最容易啃的一块骨头。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制度碎片化程度相当之高,与新农保和城居保相比,公众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的养老金“双轨制”的诟病无疑更大,相关改革也更受瞩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3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已经达到9.70%,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加之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婴儿潮出生的人口也正逐步迈向老年、80年代的新生人口在计划生育政策下骤降,未来20年,我国老龄化程度将会进入加速期,养老已经成为中国社会未来20年不可回避的难题。在此背景下,加快社会基本养老体制改革,夯实老有所养的社会基础,无疑至关重要。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已经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我们相信,在决策层的大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基础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养老金替代率将会有效提升,更深更广的改革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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