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商务部今年将扩大一些行业的对外开放,其中包括经营性养老服务业。此前不久,有专家透露,民政部正在研究制定涉外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的相关规定。让外资进入养老服务业,可以说是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的一部分。
体系的重要举措。根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养老床位为314.9万张,“十二五”的目标是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使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据此计算,平均每年需新增60万张左右。但是,到2012年末,全国养老床位为38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0.5张。也就是说,2011年和2012年平均每年仅增加了34万张。按照这样的进度,“十二五”的目标将难以实现。政府的资金和力量需要补充,就通过市场化吸引社会力量来投资,这是人们的习惯性思维。允许外资投入,将使养老服务更加深入地市场化,而政府的责任可能减轻。
2013年9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意见》还提出,要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这使很多社会力量对养老服务的前景非常看好,一些外资也瞄准了中国巨大的养老需求。有人甚至说,养老产业是房地产之后的又一场盛宴。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21亿,2020年达到2.43亿,如果养老服务完全市场化,当然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当然,我们都知道,外资和其他社会力量不会将所有老年人口都视为目标客户,他们更青睐中高端的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产业链长,是又一场盛宴,这让资本充满期待,我们却有些担忧:养老会不会像住宅那样,成为“支柱产业”?住宅成为“支柱产业”的后果我们已经看到了:地产商基本上只满足中高端客户的需求,所以住宅的价格水平较高;房价持续快速上涨,使者成为“房奴”;低收入群体只能在漫长的排队中等待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或者居住条件非常糟糕。如果养老服务也完全市场化,政府只承担托底功能,养老未来或许也会变得像现在的住宅一样:外资企业和有实力的国内企业只提供高价的中高端养老服务,中等收入者被迫承受沉重的养老压力,低收入者只能获得由无资质企业提供的劣质养老服务。
如果政府要避免这样的局面出现,那就应该承担起社会养老的主要责任,在社会养老中担当主力,而不能完全将社会养老交给市场,更不能将养老服务“支柱产业化”。政府应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但是,公办养老机构也应该有所发展,成为养老服务的价格基准和质量基准,使中低收入者也能获得较优质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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