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何改革?12月19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很多事业单位包括机关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其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逐步参加了各类社会保险,“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12月20日《新快报》)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医疗社保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双轨制”为公共舆论关注良久。像在养老“双轨制”制度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长达30年的时间内全部让纳税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而退休金却拿得高;企业退休人员自己缴纳养老金,退休金却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既然是不公平的养老制度“双轨制”,造就了不公平的退休金数额;那么,欲实现“退休金”待遇公平,就必须先设计出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实,在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中,社会保障是最重要的一块。按照公共服务的本义,它应该是面向一个国家所有社会成员无差别的服务;换言之,社会保障应该尽可能做到覆盖所有人,并且每个人享有的社保是一视同仁的。此乃由社保这一制度本身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所决定。
最近媒体报道,截至2011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中,已有24个省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全部参加职工医保。笔者认为,公费医疗向职工医保并轨已然迈出了公平的一步。那么,为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养老保险也应该尽快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以体现制度公平——以公平正义为特征之一的和谐社会,政府不仅仅是要从强势者那里分一块蛋糕给弱势者,更应该改变蛋糕的分配规则。
邓小平同志曾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目前,养老制度“双轨制”凸显出养老金待遇差距,进而导致贫富差距过大等弊端,与我们致力于达到的公平正义目标是不相符合的。显然,这就需要我们重新以正义的视角来审视我们社会的保障制度安排,加快改革步伐,推进制度公平建设。
当下,《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以为,这个方向是可以期待的,但要认识到,公务员退休制度改革只能有一种路径,那就是与社会保险制度接轨,拉平与企业职工的待遇,否则就是不公平不公正。
需要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制度改革工作要尽快缩短试点时间。既然社保制度能适用于企业人员,让公务员交社保也天经地义,并无不妥,更不存在管理上的难度,政府部门应该尽快采取举措推动养老“双轨制”合并统一,既要抓紧制订改革的路线图,又要有明确清晰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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