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提出,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适用范围为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以缴费是否满15年为转换界线。
鉴于历史原因,我国城乡养老保险目前恐怕尚未“100%覆盖”,很多地区也处于“保障标准低,且多轨并存”状态。在这样的背景下,该办法给民众带来的最大好处,是把多轨并存给劳动者带来的诸多不利和不便,通过转轨做出一定程度的化解。最直观的效果,是解决了因流动就业、零碎投保,导致最终哪种保障方式都没有缴满15年而拿不到退休金,转轨就基本解决了可拿到退休金的“兜底”难题。
但是,当职保、新农保、城居保三者的差别呈现在人们面前时,来自“多轨”的公平诉求会集中体现出来。从资金上看,“职保”主要由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形成,“新农保”或“城居保”则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形成;从年限上看,15年是一个门槛,但因各自缴费数额差距较大,设计合理的转移接续制度难度也很大。由于保障方式的根本不同,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时,不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样无疑使保障的含金量打了折扣。而对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者来说,首先要面对的,是你申请转移时的年龄,如果距离法定退休已不足15年,也就没有申请的必要了。加上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标准很低,个人账户里能有多少钱?即使全额转移,又能对退休金产生多大影响?
从现状来说,养老保险制度做出转轨变革,是一种“分享发展成果”式进步。但是就百姓的实际要求来说,仍要考虑尽快取消不公平的退休双轨制。长远而言,稳步提高社保统筹层次,破解区域差异带来的基金调剂平衡难题才是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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