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中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各地按比例上缴养老保险基金资金形成中央调剂基金。近日,财政部首次披露了中央调剂基金的收支情况。数据显示,2019年中央调剂基金预算规模4844.6亿元。也就是说,各地上缴资金合计4844.6亿元,中央也要将这4844.6亿元全部分给地方。
基本养老保险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而众所周知,养老基金的省际不平衡问题十分突出。2017年的数据显示,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4.3万亿元,总支出3.8万亿元,总体收支平衡,但由于人口抚养比差异等原因,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地区,累计结余最多的7地占全部结余的三分之二,而辽宁、黑龙江等地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
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以往的省级统筹显然难以解决。如何应对可能的风险,建立起可持续的养老金制度,加速推进职工养老金全国统筹势在必行,因为只有切实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才能有效增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筹资能力、互济功能和抗风险能力。
由于完全实现养老金的全国统筹面临着许多现实的困难,很难一步到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则是一个可行的过渡性措施。推行这一制度,既有助于均衡地区之间由于人口结构特别是人口流动导致的抚养比差异过大带来的养老保险负担,调剂余缺,而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是利好消息。
既然是中央调剂,旨在解决省际之间的不平衡,那么在不同省份之间,就难免出现谁受益多谁贡献大的比较。
仅仅从数据上看,这种比较并非没有道理。调剂的公式已经决定,人口流入、老龄化程度较轻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社会平均工资高、在职参保人数多,上交资金必然较多,而人口流出、老龄化程度高的地方,退休人员多,能拿到的下拨资金也必然较多。正如有媒体所报道,从2019年预算情况来看,广东、北京、浙江、江苏、上海、福建、山东等7个省份是“贡献”省份,一共贡献了1220.6亿元;辽宁、黑龙江、四川等22个地区(含兵团)则成为“受益”省份。
但是这种所谓“受益”和“贡献”的比较,如果导向对制度公平性的质疑,则明显是一种误解。
推行中央调剂金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合理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抗风险能力,此次中央调剂金的收支结果其实凸显的正是社保再分配功能。在具体实施中,存在贡献较大和受益较大的省份这一现象,恰恰表明社保在向互助共济的本质回归。而从不同地区的情况来看,那些“受益”较多的省份,往往对“贡献”较多的省份输出了大量劳动力,因此,所谓“受益”和“贡献”一说不宜作片面解读。
只有站在“全国一盘棋”的高度,打破狭隘的地域观念,才能有条不紊地推行中央调剂金制度,让全国统筹早日成为现实。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意见》,强调“不折不扣执行国家政策,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筹集和上解中央调剂基金,不讨价还价,不打小算盘”,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
而对所谓“受益”多的地区来说,中央调剂金的汇入可以有效缓解养老压力。但如同国务院一再所强调的,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弥补基金缺口是省级政府的主体责任,财政部官员也多次表示,“在省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中央可对核定后的缺口按照一定比例,通过适当的方式给予帮助。”类似表述的含意非常清晰:任何时候,主体责任都不能丢弃,养老基金全国统筹并不意味着收支缺口较大的省份从此可以“伸手要钱”。
就一个地方而言,怎样履行好自己的主体责任,如何进一步充实基金池,始终是一道无法绕过的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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