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保网社保新闻政策法规社保查询维权案例社保观点社保知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社保问答社保计算器
当前位置:首页 > 社保观点 >

保监会:建立商业养老保险体系

 字体时间:2017-07-07来源: 中国社保网编辑:社保网-夏宇
【导读】:本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 。

本报讯(记者 董禹含)本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日下午,保监会召开发布会介绍了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情况,并表示2020年将基本建立起商业养老保险体系。

据了解,2016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2.3亿人,占总人口的16.7%;每年有800万至1000万人迈入老年人行列。提高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使老年人“有闲有钱”,年轻在职人员的压力就会减轻。

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较为滞后。2016年,具备养老功能的人身保险(包括各类在被保险人年满55岁后向其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为8600亿元,在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为25%;有效办单6140万件,有效承保人6532万人次。而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这个比例大概在50%左右。

“我国低收入人口还占一定比例,整体看,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商业养老保险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说。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意见》同时明确要求,要在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与税优健康险相比,税延养老险更为复杂,当期免税,领取时缴税,业务延续时间长至几十年;单位没有配合员工个人投保的义务,这也会影响个人购买意愿。“如何简化税收递延的操作,使消费者更为便利,是一个难点。”袁序成说。

袁序成还透露,设计税延商业养老险会坚持收益保证,即在存续期内向投保人保证收益,确保养老金安全稳健增值;存续期内,投保人积累的养老资金锁定养老用途,除死亡、全残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此外,投保人可以从退休起开始每个月或每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也可以选择保证领10年、15年、20年等期限。

“保监会:建立商业养老保险体系”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guandian/154375.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中国社保网是一个公益性质网站。文章版权永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本文已帮助

最新刊登

1

赞助商链接

猜你喜欢

今日热点

【以案说法】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点击排行榜

  • 新闻
  • 观点
  • 政策
  • 案例
  • 知识
  • 办理
  1. 2016事业单位事假、休假、病假的有关政策规定
  2. 2017年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表
  3. 国家医保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达93万人次
  4. 社保怎么补交?农村户口的要怎么补交社保费?
  5. 2017年已经到来:社保卡等新规你必须知道
  6. 内蒙古社保卡进度查询
  7. 2016公务员最新级别工资一览表
  8. 个人可以补缴社保吗?个人补缴社保流程
  9. 社保断了需要补交吗?中断之后如何补缴?
  10. 20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