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明确,自11月起,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社会保险费。
这一项强制的规定意味着,工作不满一定年限不给申办
社保、以企业效益不佳为理由不缴社保费、单位欠缴的社保费让职工个人交滞纳金……这样的情况将不允许发生。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1月~9月,全国税务机关共征收各项社保费收入89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089亿元,增幅13.9%。不断扩大的数字背后,还存在着不少用人单位并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
欠保,劳资都有原因
小江在一家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担任销售工作已经7年,而他缴纳社保却仅仅两年。“刚毕业进公司那会儿,公司没跟我们提过缴保险的事,我们也不太懂,没怎么问过。过了两年,知道社保的情况了,但当时工资不高,一个月社保费自己还要承担几百块,在大城市生活成本太高,想了想还是没找公司问。”
这样的情况一直到2011年,小江的公司忽然宣布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保。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基本意外险和基本
生育险,再加上住房
公积金,一样不少。仔细一打听,原来是公司计划于两年内上市,为了应对各项检查,这才开始“正规”操作。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企业不愿意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然而不少民营企业都不为员工缴纳保险。比如服务业的商店、宾馆等单位的员工,企业均以临时工为由,基本未缴纳保险。
而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原因,还在于资金负担。按照现行低标准计算,一个企业每年花在员工身上各项社保费用在7000元左右,一个10人规模的小企业,一年需付出7万元费用。这对中小企业来说,是笔不小的支出。目前,我国5项社会保险企业缴费率合计为29%(上海为37%),员工缴费率为12%,最低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最高缴费基数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在2008年后的金融危机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发文允许某些地区适当调低
社保缴费率,正是出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考虑。
除了用人单位的成本考虑之外,一些员工自身也有不愿意缴费的情况。在福州参加工作的小张就有过这样的顾虑。如果按照2000元的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单位承担500元左右,个人承担300元左右。在生活成本如此高的城市,她的参加工作不久的朋友都迫于生活压力,不愿缴纳社会保险。“有的时候就差这几百块,要交房租要吃饭要零用,能少支出就少支出。”
专家表示,不愿参保的情况主要出现在两类员工身上,一类是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群体;一类是年纪较轻的群体。对他们而言,缴费率较高,缴费后的余钱满足不了消费的需要。另一方面,未来能否获得社保待遇的不确定性比较大。
社保改革依旧任重道远
说起自己以前也有不愿意参保的想法,面对将来的考虑与打算,小张告诉记者,现在的压力大,节奏快,已经不容许自己停下来去想那么多。
如今,强制缴纳社保也使这些犹豫烟消云散。“也好,反正都得交了,毕竟生活也有个保障。”已经缴了两年社保的小江这样表示。事实上,此次出台的规定自去年11月征求意见以来,“强制企业缴纳五险”就引发了企业和社会热议。如今规定敲定,各方对执行方法与效果都十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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