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一直表述为个税改革的目标,但它是需要相应的征管环境和税收征管手段做支持的。关键是完善对高收入者(特别是“厂主型”富豪)的相关信息管理,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码制度,以利于应收尽收和降低税收成本。
比如,建立纳税人惟一、终身有效的纳税号码制度,所有的收入项目都通过这个号码集中信息,严格控制现金交易,个人纳税情况与职业、经商、领取各项收入等直接关联,这样对于富豪的实际调节就可以把多项收入“归堆”实行超额累进,力度就上去了。
目前看来,在技术上实现已经没有障碍,相关部门、机构有很多顾虑,主要是因为每个掌握信息的方面都希望把自己的信息控制在孤岛状态,想多做些生意,如给富豪提供私人银行服务之类的,谁愿意得罪这些客户呢?所以必须有顶层设计和改革的决心、勇气、魄力,以及和方案可行性结合在一起的合理细化设计。
我一直提倡个税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并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如何有助于培养中等收入阶层。但条件是要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超额累进机制不只覆盖工薪阶层,最主要的是要把那些真正的厂主型富豪拉进来。没有必要搞成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我们现在已经是七级了,我觉得以后还可以再简化点,让低收入人群更多地得到减税的好处,并有意培育中等收入阶层,同时让高端收入人群适当对国库多做一些贡献。有了“综合”,最高边际税率哪怕降为35%,也会显著提高富人对国家税收的贡献。
资源税改革:煤炭是硬骨头
从2010年6月1日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开始计算,这两年多来,新疆地方政府税收总额增加近百亿元,由此可见,资源税改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是实打实的,新疆作为试点是中央考虑边疆长远发展给予的优惠政策,但也引领、衔接着全国推进改革的方向。在原油天然气方面,新疆的这一项改革已经推到全国。
资源税改革主要是征税方式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现在要做的就是能不能在品种覆盖面上扩大,比如带有“啃硬骨头”性质的煤炭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改革,一定会引出一个通盘的配套改革。中国基础能源从煤到电要在再生产命脉层面实现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就需要通盘的配套改革,兴利除弊,这是非常值得期盼的。
今年两会期间,山西省代表团也建议国家批准山西先行开展煤炭资源税改革试点,具体的时间,表现在还不能确定,但我们应当力推,尤其是要抓住现在煤炭价格自然并轨的有利时机,不要错过这个时间窗口。
设计环境税对冲:实现环保与经济的“双重红利”
在中国,是否应征收专门的环境税已讨论了近10年,有观点认为,我国短期内依靠环境税解决污染问题是不现实的,还会给企业造成沉重的税费负担。而我认为,环境税的“双重红利”是非常值得追求的,这也是国际通行的概念。
第一重红利是谁多排放谁要多交税,外部成本内部化,逼着企业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排放。第二重红利,多征收的税负可以用来设计一个对冲,把企业所得税的整体水平标准税率往下调,这样一来,政府税收总水平不变,企业所得税负普遍降低,活力增加。
税收还应考虑对环保产业与企业的优惠。现在,高新技术企业和一些开发区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我们可以把覆盖面扩大些,培育环保企业的发展。另外,很多事业单位转成企业从事环保方面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废水处理、环境优化、废物利用等,能不能参照其原为事业单位时的免征房产税,把优惠延续下来?这方面需要有政策性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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