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3月28日,新华社记者梳理发现,截至当天,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降低社保费率,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
专家解释,此轮社保费率下调,主要集中在工伤、失业、生育“三险”的原因,一方面是去年国务院常务会就明确要求下调这三项保险费率;另一方面,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基金目前各地普遍收大于支、结余较多,因此适当下调费率不会影响保险基金正常运行。以天津市为例,根据当地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去年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支出10.6亿元,滚存结余16亿元。
人社部公布的数字显示,目前我国社保费率为39.25%,其中养老和医保占36%左右。对于各界普遍呼吁下调的养老和医保费率,目前有上海、浙江杭州和福建厦门等地已经有所下调。而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保持基金常年结余,仅2015年就结余1007亿多元,累计结余6135亿元,但并未下调养老保险费率。
南开大学社会建设与管理研究院院长关信平说,上海、广东等地区属于劳动力流入地。大量农民工都在务工地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保,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回保险待遇支付地时,只能转移个人账户,以及统筹账户中部分比例基金,因此给上海、广东等地留下不少结余,因此具备下调空间。而不少劳动力输出大省,基金收入相对较少,支付压力较大,由此降低缴费比例空间不大。
据介绍,当前“五险”基金征收与待遇发放两者并不直接挂钩。社保待遇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各地已制定的待遇计发或报销管理办法,除部分基础养老金待遇外,其他社保待遇与缴费费率高低并不直接相关。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还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养老金实现全国统筹意味着广东等基金结余较多地区的基金,将调节到结余少甚至收不抵支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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