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近日终于有了较为明确的时间表。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近日表示,希望2015年制定方案,2016年报经中央同意,并向社会征求意见,2017年正式推出具体方案。
据尹蔚民介绍,延迟退休将按照“小步徐趋、渐进到位”的节奏,即每年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并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此外,在方案公布后,延迟退休并不会立即实施,而是“至少要在5年以后”。但该消息一出,仍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质疑。
应该说,在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延迟退休年龄以缓解养老压力,是世界各国不可回避的问题,包括美、德、法、日等发达国家都曾作出过推迟退休年龄的决定。作为世界第一大发展中国家,我国虽然老龄化程度仍低于主要发达国家,但由于人口基数庞大,老年人口的绝对数量远超发达国家。同时,我国是全球老龄化程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社会抚养比不足10%,而如今“三个人养一个人”的现象已经普遍存在。更关键的是,与“先富后老”的发达国家不同,我国“未富先老”的现实使得养老压力更为严峻。因此,无论从他国经验看,还是从我国国情看,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
但理论是一回事,现实又是另一回事。纵然延迟退休有其必要性,但反对者依然众多,从此前各类调查的结果看,九成以上的公众并不赞同延迟退休。
究其原因,现行养老制度“高付出、低回报”的现状,无疑是公众抵触延迟退休的罪魁祸首。按照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和员工个人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为员工月工资总额的29%,但在退休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通常不足50%。对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体力劳动者而言,即便延长缴费年限,并相应缩短领取养老金年限,可以略微提高养老金替代率,但正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为了每月多几百元甚至更少的养老金而多工作五年,似乎并不是一个好选择。因此,若没有相应的制度红利兜底,那延迟退休就很难谈得上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自然也谈不上公平。
除此之外,公众之所以反对延迟退休,也源于“一刀切”式的延迟退休所带来的“被绑架”感。尽管现实并非全然如此,但延迟退休总不可避免地与“填补养老金缺口”联系在一起,加之我国现行的养老金体制以“统筹”为主,公众强烈排斥延迟退休自然也不难理解。
从这个层面看,延迟退休制度或应更加注重个体对延长劳动年龄的自主选择。在这方面,美国的经验或值得借鉴。在设置退休年龄时,美国没有“一刀切”,而是按人口出生时间动态设定,并在执行时遵循补偿性原则,采取三档式的弹性激励方式。第一档是提前退休,民众可以最早在年满62周岁时退休,并领取相当于全额退休金70%的退休金,此后逐月递增。第二档是正式退休,即年满67周岁正式退休并领取全额退休金。第三档是鼓励性的延迟退休,民众最晚可工作到70周岁,届时领取的养老金将比正常退休者多三分之一左右。
总而言之,虽然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但其推进必须建立在制度公平的基础上,必须以不让延迟退休者吃亏、并让多数人受益为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打消公众对延迟退休的抵触情绪,并使之成为推动更公平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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