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镇保人员发生医疗费自负困难,或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区县门急诊医疗统筹,当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可申请将积累帐户资金部分转为当年帐户资金。
二、如何办理
1、参保人可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向定点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将积累帐户资金部分转为当年帐户资金。
2、办理积累帐户资金划转时,参保人应填写《上海市小城镇医疗保险帐户资金划转申请表》,区县医保中心在参保人签字确认后,可予以当场办结。
3、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如何办理镇保人员积累帐户资金划转”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banli/6602.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