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本市统筹范围内转移时,可凭《
养老保险手册》到原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减员手续即可。参保人员调往本市机关
事业单位时,需提供《
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或组织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调动手续原件和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要转移视同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的须带职工档案。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转移时:参保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向
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基金转移→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根据《信息表》完善相关参保缴费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新用人单位或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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