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济宁市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济宁市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填报并盖章,到
社保局生育保险科备案。备案表“服务项目”栏填写“生育”或“引产”、“流产”、“放环”等。
2、携带《济宁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及相关手续到定点医院结算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3、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携带《济宁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结婚证、生育证、医保证、身份证、出生证明五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生育津贴申领表,出院记录,建行账户复印件(不能用
医疗保险卡)。
4、异地生育(含济宁市各县市区)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否则不予报销。报销所需材料: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手术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复印件、怀孕期间的检查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原件、出院发票原件。单位停发工资证明,生育津贴申领表,建行账户复印件。
5、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由其配偶户口所在地街道村委出具无工作证明。报销所需材料: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手术记录复印件、分娩记录复印件、怀孕期间的检查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原件、出院发票原件,产前检查票据原件,无工作证明。
6、市生育保险经办窗口地址:红星中路市政府西,建设银行一楼
联系电话:2937289 293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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