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跨行业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对银邮销售人员的监管力度更弱、监管难度更大;如何有效做好对银邮销售人员的监管,将是保险监管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各保监局)对175家邮政网点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专项检查,摸清了邮政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较大风险隐患,有力推动了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以及保险兼业代理专业化等工作。” 新进出炉的《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报告(2012)》指出,银邮机构的市场行为与保险兼业代理市场表现直接相关,加强对银邮机构的行为监管,有利于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
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江西、辽宁、河南、广东、重庆、湖南等地保监局对邮政网点做出过多次处罚,六地共计29家邮政网点被处罚。处罚原因主要包括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过期后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聘任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和欺骗投保人等。
销售误导等典型问题曝光
福建保监局在《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报告(2012)》(下称《报告》)中提出,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结构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保险兼业代理板块。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出台《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后,保险公司的银保专员不允许在银行网点进行驻点销售,之前存在的一些保险公司银保专员销售误导问题有向银邮机构转移的趋势。
邮政网点(包括邮政局、邮储银行)今年以来已收到多地保监局的罚单。据《证券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江西、辽宁等六地保监局对29家邮政网点进行过处罚。被罚的邮政网点分布情况为,江西3家、辽宁7家、河南9家、广东2家、重庆5家、湖南3家。
其中,有几家邮政网点的违规行为十分典型。
因所辖邮储银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工作人员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行为,南昌市邮政局被江西保监局给予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保监局则对聘任不具有从业资格人员的衡阳市邮政局、邮储银行衡阳市分行进行了处罚,对存在欺骗保险人违规行为的衡阳县邮政局及邮储银行衡阳市分行进行处罚。
重庆邮政局涪陵白涛支局持有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于2011年8月13日到期,此后该支局继续从事保险代理业务至2012年3月22日,使用过期许可证达7个月,代理销售保单44份。为此,重庆保监局对该支局罚款1.5万元。而辽宁省的7家邮政网点,同样因在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过期后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于6月份被辽宁保监局处罚。
广东省邮政公司在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期间,存在新设邮储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借用原邮政企业营业机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而未按规定申请新证、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台账、向保险机构提供虚假的客户信息资料等违法行为,在今年3月份被广东保监局分别处以1万元、3万元和10万元罚款。
广东保监局曾于4月份对本报称,要坚持从严监管,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提高违法成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推动市场长期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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