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职社保转移需要什么具体手续?南京社保转移指南南京社保准仪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南京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离职后个人怎样办理社保转移,办理社保转移的具体方法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南京离职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手续,希望你们喜欢!
首先社保是累计缴费,只要交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金,当然交的时间越长享受的养老金越高。是否补交看你个人意愿了。
第二,如果你的下家接手单为还是在南京,不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新公司可以查到你以前的账号,直接启用继续缴费就行了。如果新接收单位是外地的你就要考虑下以下情况:社保在一个地方缴费满10年退休后就可以享受当地的养老金,不满10年只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的社保缴费不够10年建议你转过去。
按照我国社保相关规定:男性参保人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满40 周岁,不用立即办转移,等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到待遇领取地。如果男性参保人不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不满40周岁,到外地就业参保的,可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社保转移需要你提供一些材料、原单位离职表、社保卡、社保记录本、身份证复印件2张、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缴费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转移就可以了。首先在以搜索上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周一至周五去社保局办理转移,在社保局社保关系办理窗口进行申请,提交材料,社保局工作人员回给你一张转移单,你在转移单上写上社保转入地,对方盖章就完成了。资料齐全的情况下20分钟左右即可完成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转入地不能随便填写,需要你下家单位进行接收的,如果地点对不上会没法续接。
离职提醒
1、 社保部分。
(1) 社保本地接续。
带社保关系变动表给新单位,由新单位直接办理即可;
若无新单位办理社保,个人如需缴纳社保,可带社保关系变动表、就业证、离职证
明至户口所在社保机构办理。详情可咨询12333。
(2) 养老保险 异地转移。
首先异地参保 → 异地参保一个月后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至南京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本人的“社保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生效 → 个人带“社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城市的相关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88号建伟大厦22楼。联系电话:025-83209036) 医疗保险部分。
南京本地继续参保,则继续使用原医保卡;
养老保险转移至外地一个月后,个人带身份证、社保转移单复印件至南京市医保中
心(水西门大街71号)办理医保提现业务,15天之后医保中心会将个人医保内的余额划至公司账户,个人带着提现业务回单,经财务确认后,至公司财务部领取现金。
2、 公积金部分
如有新单位接收,需新单位开具《公积金接收函》,注明:新单位名称、新单位公
积金开户行、新单位账号、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个人账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新单位的公积金同样是在省建行开户的则不需要提供个人帐号,但如果是在市行开户的则一定需要提供个人账号),送至公司人力部门。异地转移帐户总额壹万元以内需缴纳5.5元手续费,壹万至贰万元的需缴纳11元手续费(依此类推),由财务部办理转移手续。 如无新单位接收,公积金账户封存。
如为外地户口,可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本和离职证明至财务部办理公积
金提取手续,之后至开户建设银行提取公积金。同时提醒您,公积金提现后,个人公积金账户将取消,之后将无法再在南京市开户。
3、 户口部分
户口迁出办理:需要接收当地派出所开户口准迁证,到南京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4、 党员组织关系部分
提供新转入党组织名称,交齐党费,开具党员介绍信后,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如果缴费中断怎么办
如果你是冲着享受终身养老医疗去的,注意以下两点:
1.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积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北京户口可以办理延期缴费,外地户口交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不够10年的就只能转回户口所在地续交了。
2.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还是可以报销的。万一断缴,医保卡会有2到3个月的恢复期,在这2到3个月只能手工报销,就不能医保卡自动报销了。当然这只是北京的规定,还有的地方规定如果断缴超过2个月,会有6个月的等待期,这6个月中你是不能报销的。
个人缴纳社保的方法
(1)。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2)。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3)。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第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
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一、医疗保险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二、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北京大约是100左右。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四、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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