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有二连浩特市户籍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牧区居民可自愿参保。
携带材料:
(1)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一寸彩照(不限红蓝底)3张;
(2)特殊参保群体需提供低保证(当年已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重度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件。
办理缴费 :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在缴费核定后,于当年10月20日前去所住社区、嘎查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清。对于达到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须在到龄当年当月前完成缴费。
办理退休 :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到所在社区、嘎查提交相关手续。
发放养老金待遇 :
退休人员(本人)应携带身份证、近期一寸证件照3张,到二连市社保局(西区党政二号楼三楼307室)办理领取退休养老金并发放养老待遇证。
办理注销登记 :如参保人员遇死亡、出国定居等情况的,应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1、应提供的材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定居证明;
(3)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30日内,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等;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应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社区或嘎查提出注销登记申请,二连市社保局审核,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
办理地点:参保人现居住所管辖社区、嘎查。
“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banli/109654.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