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四年前大雪天杭州机场高速两辆大巴相撞的惨烈事故吗?
保险公司垫付了230万元赔款
但涉事单位却一直还不起怎么办?
最终,在开了8次协调会后,这事儿总算是解决了
四年前的一个大雪天,在杭州机场高速过机场收费站路段发生一起两辆客车相撞的惨烈事故,而事故所引发的连环官司并导致民事赔偿执行的僵局一直持续到今年。
昨日,来自杭州西湖区法院的消息说,经过6个月的努力,该院执行法官让这起特大交通事故涉及的一笔230万元的赔偿款项终于有了着落。
事故造成8人死亡
肇事司机获刑6年
四年前的这起事故发生后,有关事故的最终人员伤亡情况、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等问题一直未有详细披露。
杭州西湖区法院昨日提供的信息显示,2010年12月16日,在杭州萧山机场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杭州某客运公司的司机驾驶客车撞坏护栏与对面车道的客车相撞,造成8人死亡、18人受伤。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肇事司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负责公路维修的某建设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记者昨天从杭州萧山法院获悉,肇事的客车司机最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保险公司垫付赔款
涉事客运公司无力偿还
而昨日来自萧山法院的信息显示,在该院有7名死者家属起诉后获赔合计450多万元(这个数额扣除了保险公司交强险应赔偿部分)。这其中,60%由车主赔偿,驾驶员金某、客运公司、建设公司负连带责任;40%由建设公司赔偿,车主吕某、驾驶员金某、园林公司负连带责任。
不过,由于受害人众多,赔偿款项巨大,客运公司拿不出那么多钱。通过政府部门介入协商,保险公司在支付保险金之后,预先替客运公司、建设公司垫付了230万元赔款。
涉事客运公司是西湖景区一家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司,有几十辆大大小小的客车挂靠在该公司。公司的主要收入是收取挂靠车辆的管理费,公司的运营状况还算平稳。可是突然出了这么一起严重的事故,客运公司损失惨重。
由于客运公司一直无法偿还保险公司的垫付款,今年3月,保险公司向西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客运公司、建设公司刚摆脱被告身份,又成了被申请执行人。
西湖法院执行局在客运公司执行到19万元案款后,发现其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因为法院查封了挂靠在公司的车辆,车主们怕公司倒了影响自己,纷纷要求解除挂靠关系。客运公司濒临倒闭,更无力支付案款,执行问题一度限入僵局。
6个月召开8次协调会
各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一直僵持下去,也不是个事儿。西湖法院执行局的陶法官将各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召开了协调会,希望大伙能一起找出解决的办法。
在第一次协调会上,建设公司态度坚决,认为自己是负次要责任,是次债务人,且之前赔偿款项给受害人时已经多付了,因此不肯先行支付。之后又开了几次协调会,申请人保险公司不愿意让步,不同意客运公司提出的分期付款的方案,案件未取得进展。
为了维护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兼顾各方的利益,陶法官劝说各方当事人私下多协商,并把突破口放在了唯一不差钱同时也是被执行人的建设公司上。
陶法官跟建设公司说,案件执行分为主动执行和强制执行,且社会效果差距很大。如果建设公司能够主动支付款项,案件能够尽早了结,节约时间、减少开支,对其企业形象也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而且,客运公司已经承诺,如果建设公司愿意先行代付一部分款项,其会分期偿还。最终,建设公司有些松口了。
今年9月中旬,在第8次协调会上,各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建设公司同意先代客运公司支付160万元给保险公司,客运公司三年内分期偿还。另外,客运公司支付保险公司剩余的50多万元。
到目前为止,建设公司已全部支付约定的160万元,保险公司也缓和了态度,同意客运公司年底前将剩余的50多万元付清。
最终所有的款项都有了着落,既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法官也松了口气。
“杭州机场高速8人死亡案 保险公司垫付230万赔款”由中国社保网收集整理编辑。
本文地址:http://www.shebaodata.com/anli/71023.html
为了社保知识的普及、信息的传播,中国社保网欢迎您转载分享。但请注明文章出处并保留完整链接。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
人众所周知,我国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但大部分人的工作年限却不止15年,也就是说,实际上的缴费年限远远超出15年;因此,即便增加缴费年限,对个人的影响也相对较...[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