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妈去银行存钱,银行的人让我买一种利率很高的什么产品,说收益要远高于定期储蓄,你说妈买不?”亲,你是否接到过家里老人这样的询问?你的答案是“买”还是“不买”呢?近日,哈尔滨市仲裁委就受理了这样一起老人去银行办存款,却被“忽悠”着买成了保险公司理财产品的案件。
办定存竟成了买保险
提前取要损失好几万
六旬老太:我买的时候没人跟我说这是保险啊?
据哈尔滨仲裁委的工作人员介绍,2012年5月,家住南岗区的六旬老人陈大娘带着10万元钱,在朋友的陪伴下来到银行办定存。当时银行的理财经理为陈大娘推荐了一种“正在热销的产品”。理财经理称,这款产品保本,利率高,收益远高于定期储蓄。陈大娘以为理财经理推销的是普通存款业务,而且办理业务也是在银行内的柜台,就放心将钱存入,并在合同上签了字,确认同意。
过了半年,陈大娘的老伴突然生病住院急需用钱,于是她拿着合同来到银行取钱,可柜员告诉她这不是存款,而是保险理财产品,如果提前取会损失好几万元钱。
“我买的时候没人跟我说这是保险啊?”陈大娘说,可银行认为“签字即表示同意,合同无法撤销”。为此,陈大娘于今年6月投诉至哈市仲裁委。
银行监控显示:理财经理“一句保险也没提”
办案人员:陈大娘在签这份保险合同时,对该合同的性质存在重大误解。
仲裁委的工作人员认真分析了这份合同,听取了陈大娘朋友的证言,并应陈大娘的要求调取了银行的监控录像。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监控录像中,理财经理没有提示过陈大娘这是一个保险业务,只是反复描述了产品的高额回报。所以仲裁庭认为,陈大娘在签这份保险合同时,对该合同的性质存在重大误解。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最后裁定,这是一个可撤销的合同,支持了陈大娘的请求。不久前,陈大娘终于从银行取回了自己的10万元存款。
仲裁委提示:买理财产品要看清合同
办案人员:此案中陈大娘胜就胜在有证人证言和监控录像支持其说法。
办案人员表示,此案中陈大娘能够得到仲裁庭的支持,关键在于其确实不知情,并有证人证言和监控录像支持其说法。而按照《合同法》,如因重大误解等原因而违背真实意愿订立了合同,可在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办案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银行办理业务时要仔细阅读书面合同,不能全数听信工作人员的“热情”推荐,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应求助于家人或专业人士,并留存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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